而投资提水风车,就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。
沧州分司规定:凡投资提水风车的盐商,可有优先提盐权,且盐池里每产一斤盐,都会有二两的提成,以现在的盐价计算,一年多就可以回本,且沧州分司保证,每架提水风车,最少保障使用两年,不足者,由沧州分司进行赔偿,也就是说,最少有百分之六十的利润。
对商人来说,一年百分之二十都是高利润,何况六十?
左懋第虽然担任沧州分司主事的时间不久,但商人和百姓却都已经知道,他是一个言出必行,刚正不阿的清官,又有太子殿下的背景,他们又有什么不相信的呢?
左懋第随后又祭出了大招,那就是凡是投资三辆提水风车以上的盐商,可以直接介入到这三辆提水风车的食盐生产中——盐商从单一的转运售卖者,变成生产者和售卖者为一体,生产出来的盐,按比例和盐场分成。
这个消息很轰动,盐商们算算账,觉得很是合适,自己参与生产,把握整个过程,以后就不用再看盐场的脸色了--过去,有一段时间食盐紧张,盐商们握着盐引,苦等两到三月都拿不到盐也是常有的事情,现在自己掌握,就不会再有这种情况发生了。
两大利好,盐商们出资踊跃,很快,修建提水风车的资金,就全部凑齐了。
左懋第所做的,其实就是后世的工厂化,公司化。
他本人不知,盐商们也是懵懵懂懂。
消息传到京师,有官员不满,认为允许盐商插手盐场生产,有违祖制,食盐生产关系国计民生的稳定,岂可交到商人手中,所谓无商不奸,万一商人操了奸心,为了利益,哄抬或者压制食盐生产,造成食盐过量或者是短缺,岂不是灾祸一件?
而盐引也是一个问题,长芦盐场这么一改,盐商们只照顾自己,过去分到长芦盐场的盐引,还能不能兑现呢?如果不能,岂不是朝廷失信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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